党建廉政
庆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
作者:admin  日期:2016/12/29 21:11:10  点击数:

 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局及各县(区)局,经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。

  第二条 市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,组成考核小组,具体负责对市局信息公开的考核工作。

  第三条 信息公开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

  第四条 信息公开考核的标准是:工作机制完善、责任明确;公开内容齐全、重点突出;公开形式灵活多样,场地大众化;工作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;监督措施有力,绩效突出;工作成效显著,群众满意。

  第五条 信息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:

  l、工作机制。包括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,制定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工作责任,形成各级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的工作格局。

  2、公开内容。包括公开内容规范,齐全、重点突出,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县别开来,公开内容要及时更换。

  3、公开形式。包括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公开,公开场地公众化。设立门户网站、信息公开专栏、设置电子触摸屏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、信息通报会、定期印发公开资料等形式公开,以党政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,并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。

  4、工作制度。包括公开办事制度、首问责任制度、挂牌制度、领导接访日制度、反馈制度和备案制度等。

  5、监督措施。包括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真正开展工作,聘请信息公开监督员,设立意见箱,投诉电话和意见登记簿,建立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

  6、工作成效。包括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,办事效率得到提高,权力运行得到较好的制约监督,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,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,经评议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满意等。

  7、市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。

  第六条 信息公开考核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重点工作考核,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,各县(区)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提供考核依据。

  第七条 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、年度实绩考核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晋升、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。

  第八条 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。平时考核随机进行,每年不少于一次,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。

  第九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:被考核单位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,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;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、民主测评、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考核;考核小组提出初步考核意见,全县信息公开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集中核实和评定,确定考核得分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的单位。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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