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按照《甘肃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规范》严格审查申请材料。并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。
(二)不符合许可条件的,向申请人出具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
(三)符合许可条件,但材料不齐全的,向申请人出具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》。
(四)符合许可条件,并且材料齐全的,向申请人出具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。
(五)填写《庆阳市运管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单》,申请材料审查人签字,运政大厅负责人签字。
(六)转交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法定条件审查、实地核查。送达人签字、收件人签字。
(七)业务科室对法定条件进行核查,核定经营范围,提出审核意见。
(八)业务科室审核同意后,资料转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批。会议决定予以许可的,转交许可受理窗口制作证件,整理资料,并进行归档。会议决定不予许可,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,并交申请人。